恳请中央巡视组、中央政法委,两高、国家监察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央中纪委监察部刘书记监察督办焉耆县政府拆迁办集体穆斯林拆迁案代表闫文学被巴州某部门非法关押致死案中案依法立案,于2026年5月31日前紧急发出遗体保全通知,家属公开申请闫文学证据遗体紧急保全-提级提审·追究集体行政司法系统不作为的国法程序被系统性架空)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将于2026年7月1日正式施行)以及本案即将面临的“遗体强行火化”紧急情况,为此整理的《恳请依法按照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监督、依法立案,依法监督执行“非正常死亡”虚拟解剖复议鉴定、复核鉴定,向两高提级提审依法立案。
中央巡查组巡查焉耆自治县集体拆迁案中案调查期间,关于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巴州某部门伙同相关部门共同对闫文学有预谋实施打击报复预谋陷害,并将其非法关押于巴州某部门故意杀害致死的违法犯罪事实举报“对被害人闫文学死亡原因的外力损伤的颈部的20×6cm压痕、七窍出血痕迹、颈椎多发性骨折的内部韧带证据”批准死亡鉴定“非正常死亡委托鉴定”虚拟解刨鉴定,巴州某部门监区外力损伤急症入院,医疗损害鉴定的依法立案。
保证按照国法完成了国法法律程序,请问党中央国务院、国防部、国安部、国家中纪委、国家公安部、北京市公安局各位领导保证的人民爱国和平桥梁的法律程序被系统性架空,法律程序空转,集体公检法司不履职?国法的威严何在?国际法保护全世界任何国家的穆斯林人民群众对吗?














国家中纪委副书记,北京市公安领导,昌平公安局领导等人与家属闫得荣沟通闫文学虚拟解刨鉴定及死亡前的法律文书刑事判决书不得参与境外间谍活动的谈判中写下保证“按照国法法律程序还死者闫文学以清白之身回归及申请国家赔偿的法律程序”,各位领导保证闫家家族人生安全,完成国法法律程序的承诺!
事项错误(以“因病正常死亡”委托而非“非正常死亡”)、托事项错误(以“因病正常死亡”委托而非“非正常死亡”)、委托程序违法(利害关系方巴州某部门自行委托)、结论无效,指令重新进行“非正常死亡”虚拟解剖复议鉴定;
请求依法调取全部相关案卷材料(北京三中院行政诉状、巴州某部门监控病历、鉴定机构原始记录等);
请求将本案作为全国拆迁领域司法腐败的典型案件,提级提审,为全国同类案件确立司法标准;
请求国家监察委员会对焉耆公检法司系统中枉法裁判、非法收监、掩盖真相的责任人员进行立案调查和严肃追责。
托程序违法(利害关系方巴州某部门自行委托)、结论无效,指令重新进行“非正常死亡”虚拟解剖复议鉴定;
请求依法调取全部相关案卷材料(北京三中院行政诉状、巴州某部门监控病历、鉴定机构原始记录等);
请求将本案作为全国拆迁领域司法腐败的典型案件,提级提审,为全国同类案件确立司法标准;
请求国家监察委员会对焉耆公检法司系统中枉法裁判、非法收监、掩盖真相的责任人员进行立案调查和严肃追责。
(资深媒体记者-吴世华 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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